2月8日起,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使用10年的2014版标准同时废止。新版标准与2014版标准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实施背景
随着食品加工技术进步,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已不再必要;烘焙食品消费量激增,促使对防腐剂的严格管控,以减少消费者长期暴露风险。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基于最新风险评估、国际标准接轨及行业技术发展,重点调整了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管理、分类体系及安全性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此次标准的更新,不仅进一步筑牢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根基,也标志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强和对公众健康保护的重视。
二、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内容相比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是一些品种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经过产业调查和风险评估,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物质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在新版标准中被删除,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二是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例如:罐头类食品中不得再使用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饮料、调味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下调;山梨酸及其钾盐在部分食品类别(如腌渍蔬菜)的限量更严格。这些调整顺应了食品工业技术发展的变化,与一些新修订的食品标准更好地衔接。
三是严格限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旧版允许在面包、糕点、酱油等食品中使用,2024新版、面包、糕点、黄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禁止使用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推动天然防腐剂替代(如纳他霉素、茶多酚)。这些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食品健康水平。
四是新增对个别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控制要求。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的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这些调整可确保混合使用甜味剂更安全、更合理。
五是细化食品分类系统新版标准对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细化和准确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提高企业应用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如预制菜、植物基食品(素肉、植物奶)、代餐食品等,填补旧版分类空白;“烘焙食品”细分为面包、糕点、饼干等子类,针对性设定添加剂使用规则。
三、实施与影响
2024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新版标准,给广大食品生产企业预留了一年的过渡期。过去一年,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提醒各类食品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新标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企业需在过渡期内调整配方和标签,转向丙酸盐、山梨酸钾等替代防腐剂,或通过改进包装工艺延长保质期。2025年2月8日前生产的符合旧标产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新版标准2025年2月8日实施后必须严格按照新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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