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崇左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版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崇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崇政办发〔2023〕18号)有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监管实际,我局决定制定《崇左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飞凤路6号(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32200,并在信封上标注“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字样;或以电子邮件发送至:scjb7836315@163.com。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崇左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
版,征求意见稿)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崇左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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